主日十五:基督为我们受十字架的咒诅

2011-04-18 21:22:16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主日十五】

加 3:13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申 21: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主日十五】

    

 

加 3:13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申 21: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主内亲爱的弟兄姊妹十字架是一种古代处以死刑的刑具。特别流行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太王国、以色列王国、迦太基和古罗马等地古代中东和欧洲的一种刑具,词源于拉丁文Crux,意为“叉子”。因为这种刑具多由横竖两根木头相交而成,形状近似汉字的“十”,所以汉语译做“十字架”。 

用十字架处死罪犯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通常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在当时的社会,这处分是一种忌讳。由于消耗的资源很大,故此一年通常只会处分数人。而且除非是极度重犯,否则并不会采用这种刑罚。刑具的形状是两条架成十字形的原木。行刑前,犯人会先行背著十字架游街,直至走到行刑场所。

行刑时,剥光衣服,通常先把罪犯打得遍体鳞伤,行刑方法是先把犯人两手拉直,把双手打横张开捆绑,并用长钉穿过前臂两条骨之间钉在横木上,把双脚钉在直木上面,然后把十字架竖起来,任他慢慢折磨至死。若时限到了之前犯人还未死去,看守者会把犯人的双腿打断,加速犯人的死亡。

公元337年,君士坦丁大帝下令禁用此刑具。现除了每年在菲律宾的复活节,愿体验耶稣被钉死的信徒还运用此刑具。但这样做是很迷信的!)

基督教认为,耶稣是为了替世人赎罪而被钉死于十字架的,故此以十字架为信仰标记。于是,在基督教教堂内要陈设十字架,教堂的屋顶要立十字架,他们死后墓前还要立十字架。  

由此演化的红十字则作为特殊标志进入了医疗领域,成为战地救护伤兵、急救和一般医疗事业的徽章,象征着救死扶伤与人道主义。

主耶稣的死,其方式非常重要。他的死不是普通的,而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他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主日15的重点。

当然,本主日不只限于讨论耶稣的死,因为他的受难也不仅限于各各他。我们这里读到他的受难是指“他活在地上的整个时期”这是我们在本主日要注意的一个方面。但是,他的苦难的确在他死亡的过程中达到了顶峰,甚至包括他死亡的特殊方式。在十字架上受咒诅的死,我对今日的归纳是:

 

基督为我们受十字架的咒诅

 

问37:当你说他受难”时,是什么意思呢?

答:意即他活在地上的整个时期,特别是最后阶段,在身体和灵魂里,担当了神对人类罪恶的忿怒(1),以便藉他的受难,作为唯一的赎罪祭(2),可以救赎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远的沉沦(3),并为我们取得神的悦纳、公义和永生(4)。

(1)赛53: 提前2:6;彼前2:24;3:18

(2)罗3:25;林前5:7;弗5:2;来10:14;约壹2:2;4:10

(3)罗8:1-4;加3:13;西1:13;来9:12;彼前1:18-19

(4)约3:16;罗3:24-26;林后5:21;来9:15

 

使徒信经说基督“受难”,是什么意思呢?

    一、意即他活在地上的整个时期,特别是最后阶段,在身体和灵魂里,担当了神对人类罪恶的忿怒

谈过耶稣的降生以后,使徒信经紧接着谈起他的受难。他的整个一生都在身体和灵魂上都饱经磨难因为我们在身体和灵魂上犯罪,他就必须在身体和灵魂上受苦。他所受的苦难在十字架上达到顶点

    赛 53:3-8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作“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赛 53:10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基督他为了代赎而受苦,把自身置于律法之下,目的就在于为他的选民赢得救赎。他的受苦可以进一步分为他灵魂的受苦和肉身的受苦,当然,他在肉身受苦的时候也有灵魂的受苦。根据他的神性,他的神性既不可能受苦,实际上也没有受苦。

基督不仅在肉身受苦,更是在他的灵魂中受苦,他是清醒地如此而行的。在他的灵魂中认识到神的震怒,这就是灵魂所受的苦,即使在身体还没有受苦的时候,灵魂已经在遭受痛苦了。

    1、基督在灵魂上受苦。

基督必须在灵魂上受苦,而且事实上确实受了苦。首先在预表上的。过去的献祭所预表的就是即将到来的基督的受苦。在献祭中,祭牲的血要献上。为什么要献血呢?动物的生命就在于血中,所预表的就是唯独藉着中保在灵魂上的受苦。“因为血是生命”(申12:23);“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这预言得到了的证实,基督就是献祭的羔羊。“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赛53:10-12)。

基督必须在灵魂上受苦,这也是神公义的要求。人的灵魂犯了罪,所以必须在人的灵魂上受到惩罚。这样的罪要求与之相称的惩罚。“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神对此所发出的威胁就是咒诅--与神分离和神的震怒,这也是罪所当得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2:8-9)。灵魂就是承受这种痛苦的主体。为了担当罪人的这种咒诅,中保就必须在他自己的灵魂中受惩罚,忍受灵魂的苦楚。

在圣经中也有很多经文,清楚地证实基督在灵魂上受苦。

太 26:37-38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可 14:33“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

路 22:44“耶稣极其伤痛……”;

来 5:7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

在英文以及中文的翻译中,表达基督的痛苦的词汇都到了顶点,在原来的希腊文中也是极其强调,目的就在于努力表明这种痛苦是最高程度的痛苦。

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话也可以明显地见到他的灵魂受苦的程度。“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基督他并没有被他自己的神性离弃,因为神性与人性二者在一个位格中的合一是不会解体的。他也不是被他父的爱弃绝,因为父对他的爱是不变的。他更不是被圣灵离弃,圣灵对他的膏抹是没有限量的;他也没有抱怨说被离弃在人的手中。他所诉说的是,父收回了所有的亮光、慈爱、帮助和安慰;这与父的爱隔绝这就是地狱。而那时他的痛苦达到了极致,最最需要是父的安慰,父却没有给他一丝怜悯,而是弃绝他。

当基督发问“为什么”的时候,他并不是要知道原因,而是表达了他的痛苦的情绪。他所表达的并不是绝望的情绪,因为他仍然说“我的神”、“父”。这样表明的不过是极其没有安慰、没有帮助的忧伤之境。

2、基督灵魂极其忧伤的原因。

是什么导致基督这样极其忧伤呢?我们刚刚探讨的他灵魂的痛苦,起因并不在于犹太人的罪、他们的背弃、犹大的背叛以及他在受苦时人所加在他身上的干犯和藐视。这些都是他早已晓得的。当然,也不是由于他害怕摆在他面前的混杂着暴力和耻辱的死,因为假如是的话,他就比许多殉道士还要软弱了,他们欢欢喜喜地面对死亡,勇敢地忍受。

他灵魂受苦的真正原因首先是由于他充分感受到了罪是什么,以及作为一个罪人的含义。他自己既没有犯罪,也不晓得罪,他是圣洁的,没有受到任何罪的玷污,与罪人完全不同。但是他把选民所有的罪都担负在自己的身上,仿佛是他自己犯的,“主耶稣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基督站在他们的地位上,从而消除了他们的罪。现在他感受到了破坏与神的关系,违背神的圣约,离弃神,悖逆神,抵挡神,违背神的律法和旨意,晓得自己是罪的参与者的味道了。晓得罪的本像,感受罪的苦楚,是令人无法承担的,即使对罪没有任何惩罚也是这样。所以,大卫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51:4)。亲身经历了罪的苦楚。对于像基督这样完全地爱神的人来说,这是无法承受的。

还有,基督完全感受到了由于罪而与神分离所带来的影响。神在义怒中完全与罪人分离,收回他一切的慈爱、恩宠、光照,离弃他,拒绝他,逐出他,任凭他自己生活,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安慰。这样的惊恐、不安、黑暗和痛苦是人所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描述的。与神完全的分离,是人所无法承受的。恶人最终所得的永远的惩罚就是如此,“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9)。选民本来也当受这一切的苦楚,但是基督代替他们承担了。这种灵魂的忧伤是超出我们的理解力的。

并且,基督所经历的是完全的咒诅,咒诅的内容在他身上完全施行出来,神的震怒公义地显明出来,这是主对罪人的忿怒,落在永生神的手中真是可怕的(来10:31),他经历到神的可畏(耶17:17)。任何对此没有经历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让我们还是接受从圣经中推导出来的说法,以此为极致吧,相比于主耶稣在这个方面的经历而言,我们的认识几乎是零。神所感到震怒的就是罪,在作为审判者公义地施行惩罚的时候,他就使得主耶稣经历这种震怒,因为主耶稣把选民的罪都承担在了他自己的身上。

最后,基督完全经历到了魔鬼的恐怖(路22:53)。因着罪的缘故,人已经成为魔鬼的所有物(提后2:26),所以,基督作为选民的中保必须代表选民忍受魔鬼的各样攻击。试探者用各样诡计试探他(路4:13),又暂时离开他(路4:13)。但是,在它穷途末路的时候,就垂死挣扎,发动了极其疯狂的进攻。你可以自己想象一下,感受到罪的可憎,完全失去神的恩宠,经历到神作为一个审判者所施行的最大程度的震怒,恰恰就是在这样的时候,又受到魔鬼的权势极其狡诈和可怖的攻击。这该是何等的无法言语的痛苦啊!

3、基督在身体上所受的痛苦。

按基督的灵魂方面而言,基督所经历的痛苦正是如此。现在让我们也考察基督在身体上所受的痛苦。在考察这一痛苦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白,这一切之所以临到他,都是由于神的义怒,同时这痛苦也是灵魂的痛苦。加在基督身上的肉体的痛苦,增加了他灵魂所受的苦楚。选民曾经用他们的肢体,作不义的器皿,用他们的身体从事各样的犯罪,他们也当在身体方面永永远远受各样的痛苦。因此,作为选民的代表,基督在肉体上也要代替选民受苦。这种痛苦,我们可以分为几方面。

第一方面就在于他在受洗和进入公共服事之前所经历的痛苦。他出生在贫寒的境况中,在第八天的时候,承受了割礼的痛苦,不得不逃离故土,如同流浪者和客旅在埃及避难。他作过木匠的工作(参考太13:55、可6:3),因此他把自己交托在以下的判决中,“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养家糊口。

第二方面包括他受洗直到客西马尼园的日子。他曾经受到仇敌魔鬼的试探和攻击,魔鬼尽其所能,挑动所有的人反对他。他还受到当时的法利赛人、文士和君王的仇恨和藐视。他们刻意地要在他的讲话中挑毛病,为他设置网罗。他们禁止所有的人给他提供住宿,同时吩咐若有人见到他的行踪就举报。他所到的地方,经常受到人的藐视,被人冷落,遭人反驳,受人辱骂和咒诅。有一次,人们想把他推到山崖下摔死,不成功,他们就拿起石头来要打死他。他生活在贫穷之中,饥饿交加,连之处都没有。

第三方面就是他在客西马尼园的受苦,处于该亚法的会堂里,后来又被带到彼拉多的审判庭,他站在希律的面前,然后走向各各他。在客西马尼园,他沉浸在痛苦之中,俯伏在地,祷告恳求,流出血汗,又被他自己的门徒出卖,这本来就是令人无法忍受的耻辱!他被所有的门徒离弃,被仇敌抓获,被紧紧捆绑,如同杀人犯被带到审判官的面前。作为罪犯,他被带到该亚法那里,在当时的教会法庭面前受审,受到伪证者的指控,被一个仆人掌嘴,然后作为亵渎神的人被定死罪,受到恶仆的嘲弄,人往他的脸上吐唾沫,又打他的脸。然后他被交给外邦人彼拉多,受到猛烈的指控,又被转交给希律王,给他穿上受人嘲笑的衣服,像傻瓜一样被人牵引,经过耶路撒冷的大街,送回彼拉多的手中。他与杀人犯同列;众人要求将他处死;他受到人无情的鞭打,被戴上荆棘的冠冕。作为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他背负十字架,被人押解到耶路撒冷城市之外。在各各他这处死犯人的地方,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作为一个受到咒诅的人,赤条条的被挂在天地之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摆放在两个杀人犯中间。他在渴的时候,所领受到的是蘸了胆汁的醋喝。在这种苦境中,他受到人的冷嘲热讽,尖刻的话刺透了他的心,即使阳光也远离了他。三小时之内,他完全被悬挂在幽暗之中

    

    二、以便藉他的受难,作为唯一的赎罪祭

基督担当了神对人类罪恶的震怒,但他只代替他的选民受难。只有这些选民被救脱离神的震怒,其他人依然暴露在神的震怒下。基督论到他自己百姓和一些不是自己的人

约 10:26-27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即使基督是为所有人受难牺牲,他受的苦难也已足够。在他的牺牲中有一种大能,足以拯救全世界的人。但是基督只有担当神对整个选民的忿怒。以赛亚预见到这些,就预言说

赛 53:4“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 

基督付了赎罪祭,他的受难就是为使我们人与神和好所献的祭物。

罗 3: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彼前 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彼前 3:18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

    林前 5:7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基督是唯一完美的祭物,只用一次献上,便成全了救恩。

    来 10:4-5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提前 2:5-6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

弗 5:2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来 10:14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三、可以救赎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远的沉沦,并为我们取得神的悦纳、公义和永生

    他的受难达到了什么目的呢?

首先,基督将我们从神的震怒下拯救出来,因为犯罪,我们本来应该永远沉沦。因基督的身体和灵魂受苦,可以救赎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远的沉沦

    罗 8:1-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加 3:13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西 1:13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

    彼前 1:18-19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

    其次,基督为我们获得了神的恩典,公义和永生。

    约 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林后 5:21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来 9:15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神的恩典就是基督通过他的顺从和代赎,取得了公义,基督并将自己的义赐予他的教会。神使我们在基督里免去神的愤怒,并悦纳我们,让基督的义给我们,赐给我们永生。

 

问38:他为何在审判官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呢?

答:他虽是无辜的,却被世上的审判官定罪(1),以使我们从神严厉的自身当受的无法回避的审判中被拯救出来(2)。

(1)路23:13-24;约19:4,12-16(2)赛53:4-5;林后5:21;加3:13

 

    一、他虽是无辜的,却被世上的审判官定罪

基督是本是无罪的,连审问他几次的彼拉多几次都证明基督无罪:

    路 23:13-15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作什么该死的事;

    约 19:4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路 23:22-24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这位无罪的基督被本丢彼拉多定罪的,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这个判决是由一个在地上代表神权柄的审判官宣布的。罗马的法律是当时世界上最公义,最完备的法律。罗马人有句格言:“纵使天塌下来,也要伸张公义!”彼拉多是罗马政府的巡抚。是正式合法的官。

从世俗的政府方面:基督被一个合法的权力执行者--彼拉多定罪。这个定罪虽然本身是罪恶的,却有约束力。世上的政府官员的权柄是来自神的,从而显明这是从神那里来的定罪,因为神决定基督必须受死。通过这个方法,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免于神的定罪。因为基督被定罪,我们才可以被宣告无罪。 

    赛 53:4-5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林后 5:21: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透过彼拉多,我们必须看到是圣父定了基督的罪。

约 19:10-11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从宗教方面:长老会可以代表神,犹太人的长老会(扩大会议)定了基督的罪。从而显明这是神从宗教方面了耶稣的

路 22:66天一亮,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

 

    二、以使我们从神严厉的自身当受的无法回避的审判中被拯救出来

我们必须看到基督用这种代替方法所拯救的选民--教会。基督担当了选民的罪孽圣父宣布圣子有罪这样他就能宣告选民无罪。因为选民的罪基督承担了,基督又因罪受咒诅被惩罚了。所以我们脱离咒诅,从神严厉的自身当受的无法回避的审判中被拯救出来 

加 3:13-14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问39:被钉于十字架”,比起别样的死法,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答:有。因为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是神所咒诅的,由此我确知他已把那加于我身上的咒诅担在了自己身上(1)。

(1)申21:23;加3:13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是代替我们被神所咒诅的教理问答在这里说的咒诅不是指那些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而是明确地说,“咒诅”,意思是这个特定的咒诅,这个有明确来源、背景和缘由的咒诅。而且,这个诅咒被描述为“那加于我身上的”咒诅。这说明此咒诅本身的性质和影响力。与我本人有极深的关系!请你们注意原文中的过去时。教理问答说,“他已把那(曾经)加于我身上的”咒诅。这说明咒诅已经不再加在我身上。现在我已免受这可怕的咒诅,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赎出我们,脱离了咒诅。

问题来了那加在我身上,但被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的咒诅到底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和咒诅的缘由,我们要在圣经中寻找答案。保罗在加拉太书引用申命记27章的内容

加 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从经文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保罗说咒诅和律法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这是神圣约的律法。

加 3: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使徒保罗引用的这段经文把我们带回历史,当时律法的咒诅明显是在圣约的批准下被宣告,甚至预言的。其实,这个咒诅基本上在伊甸园的时候就被预言了,当时神说“你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而后在申命记,这个咒诅被解释为立约处罚一切违背律法的人。

在申命记27章我们读到,穿过约旦河进入应许之地后,以色列人要到基利心和以巴路两座山上。一半以色列人站在基利心山,另一半站在以巴路山。众祭司(利未人)抬着约柜站在中间。也就是,律法在中间。在基利心山宣布了守律法得到圣约的祝福。另一半在以巴路山宣布了不守律法的后果圣约的咒诅!

这看来似乎有些戏剧化。然而,以色列必要亲眼看见圣约的两面--祝福或咒诅,顺服或不顺服!利未人应该大声清楚地向全以色列民宣告圣约的规定。然后,我们读到有关咒诅的方面咒诅必临到违背律法的所有人!几种明确的罪被提到,可以总结为“不遵行这律法的人,必受咒诅”。这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引用的经文。

主日15所说的咒诅就是申命记21和27章所预言的。咒诅将临到一切不愿,或不能满足神律法要求的人。咒诅是从罪而来,而律法是显罪、定罪的。当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时,在伊甸园里已经显明的咒诅再次被重复和肯定。神的应许不会改变,他的咒诅也不会变。不论什么时代,他的圣约总不变。

创世记1-3章没有特别强调亚当和夏娃是否正式接受了圣约,但我们知道这样的接受确实已经存在。比如,当夏娃回答蛇的时候,已知道圣约附带的条件与惩罚。她说:“我们吃的日子必定死”!圣经说亚当和夏娃喜悦的接受了圣约的祝福与处罚。

无论如何,这个接受已经在申命记27章明确地说明了。主希望这样的接受是清楚、公开的。不应该存在误解。以后当咒诅临到时,也不应有怨恨,正如26节所总结的,“百姓都要说‘阿们!’”

“阿们”是教会的回答。利未人要对基利心和以巴路两座山同时宣布不坚定遵守这律法的人,必受咒诅。百姓要回答“阿们”。“阿们”的声音就在两座山之间和约柜上空回响。因此,所有的百姓都清楚明白神的话语。他们说“这是千真万确的,那些不遵行这律法的当受咒诅!”教会接受了圣约的祝福与处罚。教会同意如果我们违背神,圣洁的律法,确实当受咒诅!

我们必须说,咒诅不是神强加给我们的,而是我们自己导致的!神的子民从起初就知道咒诅的存在,咒诅也随着时间不断地被证实。所以,当咒诅临到时,我们不能归结为神缺乏同情心。很明显,咒诅是我们自己的罪导致的后果。所有的咒诅都是因为我们的行为而造成。我们决不能为此而责备神!相反,我们要为此赞美他完全的公义!我们决不能说看看神都对我们做了些什么;只能说看看我们自己都做了些什么。我们自己的行为招致神公义的审判。

圣约的内容没有隐晦不明的,总是清清楚楚的。正如亚当、夏娃所知,也正如以色列民所知,我们都知道圣约的准确意义,以色列也明确地知道咒诅的含义。

申命记21章让我们看见,咒诅是通过死亡和挂在木头上得以表现的。

申 21:23……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这种形式的处罚意味着一个人从活人之地被除名,并且显明在地上或天上都没有地位。这意味他不属于任何地方。被咒诅意味着人和神都抛弃了他,也意味着你的名字和记忆从地上和天上都被涂抹。

以色列知道咒诅的意义。诗篇109章准确地描述了咒诅的后果和目的。咒诅意味着你的一切都被拿走,直至没有任何安慰、希望、和未来。一个被咒诅的人是被剪除的,他的名字不复存在。咒诅是永远的诅咒和地狱。

因此,当以色列说“阿们”时,不能说,他们不知道自己认同什么。他们知道我们今天知道的一切。是的,这样一个没有回头机会的咒诅是何等可怕。这是一个咒诅,一个没有出路的咒诅。现在,我们能看到福音的深度,看到耶稣受难的深刻意义。不仅以色列民接受了这个咒诅,耶稣也一样。他所做的是,既然这个咒诅是彻底的摧毁的百姓无法存活。主耶稣来承受这个咒诅!

主耶稣知道要承受多大的负担吗?主耶稣是知道愿意承受这个咒诅的全部后果。因为没有,人就没有希望!当使徒保罗写到基督为我们经历咒诅时,他讲到了福音的中心!基督受咒诅的死法

加 3:13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保罗在这里提醒我们神在《旧约》(申21:23)所宣布的:“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被钉十字架堪称奇耻大辱。被钉的人要被脱得赤条条,当众挂在十字架上,任人耻笑辱骂人神共弃。只有那些犯了极其可怕的罪行的奴隶才会被罗马人判决钉十字架。这种极刑还痛苦异常,受刑的人要遭受长时间的折磨,直到死亡降临才得到解脱。《教理问答》强调被钉十字架是神所咒诅的一种死法,是遭万人唾弃,也为神弃绝的。 

上周我说过,主耶稣基督接受了弥赛亚的事工后,从未想过逃离这事工的沉重后果。当然,不管是无意,还是故意,很多人都曾试图阻止耶稣上十字架。

施洗约翰在拦阻“主啊,你不用像罪人一样受洗!”但基督意思很明确:约翰,我承担我民的罪,我必成就神圣律法全部的公义。撒旦在拦阻“你不必受苦就能得荣耀;你若拜我,我就把地上的国都给你。”但耶稣回答说,我要单单事奉神,也要满足他律法的所有要求。彼得也说过“主啊,万万不可!”但基督回答他撒旦,退我后边去,不要阻止我上十字架!而该亚法说“你是神的儿子吗?”也许在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想“不要承认,否则他们会杀了你” 但基督一口承认。当基督看见他的羊还在神的咒诅下,于是当彼拉多问他“你是犹太人的王吗”?他回答,“我是”。

我们的主耶稣有无数次逃脱十字架的机会。但他从来没有接受。他在客西马尼的确这样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照你的意思。”接着,他立刻补充说,“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还没有开始,他就知道他的路。他不但知道自己会死,也知道自己会被钉于十字架。他必要经历最终的咒诅。立约之神的完全忿怒,年复一年的累积,将全部倾倒在他身上。虽然他是无罪的,但日积月累的咒诅将完全倾覆于他。这就是基督受难的独特性质。

他一直感到时间越来越紧迫了。最初,他被人抛弃。然后他们钉他十字架,把他挂在木头上。

    约 3:14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参 民 21:4-9)

“蛇”在圣经中常常指向魔鬼(创3:1,启 12:9,20:2),“铜”往往指神的审判。摩西在旷野怎样举铜蛇使仰望的人救活了。照样基督也被举起来使仰望他的人得救。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到了魔鬼那样当受的咒诅,就是那地狱般的惩罚。

在十字架上,基督试图寻求天父的帮助,就是从前视他为爱子的神。但是天国的门已经关闭,而地狱的黑暗来临了。当他意识到神也离弃他时,在极度孤独中的他不禁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被天父离弃真的刺透了基督的心。不是因为犹大的背叛;不是因为彼得的不认主;不是因为该亚法的伪善;也不是因为彼拉多的判决。而是因为天父把他留在绝望的孤寂中,他的心被刺透了。

在此我们看到咒诅原来如此深重。神把他自己的独生子置于这种无法忍受的冰冷隔绝中;把他完全关在外边无尽的黑暗里,把他丢入地狱的痛苦中。在申命记21章我们读到,只有犯死罪的人,被治死后,要挂在树上。但耶稣基督却是活活的被挂起来。犯人死后被挂;他被挂却是为了治死他。这意味着,他必须有意识地、真实的经历跟神关系的完全破裂。十字架的重要性在于神的咒诅完全倾倒在他的身上。

因着神的咒诅“地长出荆棘和蒺藜”(创 3:18)。基督头上却带上荆棘的冠冕(太 27:29),他将我们应受的咒诅戴在自己的头上。

我们宣告咒诅不再临到我们。我们的生命有了新的意义。我们不仅不必经历神的咒诅,我们还能不断地得着祝福!

除去咒诅,接受祝福!“ 祝福”意味着我们再次蒙神接纳,这包括圣约中所有属灵与物质上的恩赐,在基督里都赐给我们。是的,圣约仍有两面。神无限的祝福,藉着十字架,在耶稣里赐给我们。所以,我们现在每天都要努力被更新,按照神圣约的律法,活出新的生命和希望。

基督是我们的中保,也是我们的担保人。我们既违背了律法,就不配得别的,只配得咒诅。保罗说

加 3:10“经上记着说:‘凡不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

当基督愿意成为我们的救主时,就意味着他必须承担这样的咒诅。他就是这样作了。他被钉在十字架上,遭咒诅,好把我们从咒诅下救赎出来。 

那咒诅本该落在我们身上,因为是我们没有遵行神的律法。但是,在各各他山上,基督被挂在十字架上,愿意为我们受咒诅。 

 

亲爱的弟兄姊妹!基督为我们受十字架的咒诅作为完美的中保,我们应该看自己为可咒诅的,这样我们可以在神和人的面前心存谦卑。实际上,咒诅已经在基督身上得以成全,并去除了。十字架已除去了这个咒诅。每一天我们都应在神的面前领受罪得赦免。包括那些可怕、隐秘的罪。这样,我们每天都可以再服事主。现在,因我们所得的救赎,我们把律法当作感恩之律。

因着基督为我们受十字架的咒诅;天父,你赦免了你百姓的罪孽,遮盖了他们一切的过犯。你收转了所发的忿怒和你猛烈的怒气。在十字架上基督承担了我们的咒诅,使我们能永远被祝福。他可以完全救赎我们,安慰我们!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