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课:耶稣是神的儿子

2011-06-29 12:30:40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第26课:耶稣是神的儿子

读经:约10:22-42
约 10: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
约 10:23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
约 10:24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
约 10:25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约 10:26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约 10:2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约 10: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

 第26课:耶稣是神的儿子

 读经:约10:22-42 
约 10: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
约 10:23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
约 10:24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
约 10:25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约 10:26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约 10:2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约 10: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 10:29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 10:30我与父原为一。”
约 10:31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
约 10:32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
约 10:33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 神。”
约 10:34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 神’吗?
约 10:35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称为 神;
约 10:36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 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
约 10: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
约 10:38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约 10:39他们又要拿他,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
约 10:40耶稣又往约旦河外去,到了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里。
约 10:41有许多人来到他那里。他们说:“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但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
约 10:42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多了。
 
引言:
  
门、好牧人、神的儿子
 
26课:耶稣是神的儿子
 
一,背景:被人不信(10:22-24)
约 10: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22)。“修殿节,”另译‘献殿节’;在旧约律法中并没有此节期,乃是到两约中间的时期才设立的。原来在主前168年,叙利亚的恶王安提啊(古伊彼凡尼)古爱比发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175-163B.C.)占据耶路撒冷,在圣殿内筑造拜偶像的祭坛,以犹太人视为不洁的猪只为祭物,污损亵渎了圣殿。犹太人遂起而反抗,当时虔诚的犹太人犹大马加比(Judas the Maccabee)弟兄靠着神,动员了一些民兵与恶王军打仗三年,三年后,马加比率军以寡击众,打败了叙利亚王,洁净并修复祭坛与圣殿,于主前165年犹太历九月廿五日(相当于阳历十二月间冬至前后),重新献给神。从此,为记念神使他们战胜和献殿的恩待,定于主前1651225日为修殿节。他们虽然过八天的大节日,但是此节却是以色列人三大节日之外的。犹太人每年均守这节庆,一连八天,家家户户挂灯点烛,甚至许多人每天多加一支灯烛,故又称为‘烛光节’(Festival of Hanukkah)。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有古卷作:‘那时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如此,本段与上文所载的事不是在同一时间发生。但是使徒约翰把这里的教训和住棚节期的事连在一起,是有属灵的意义的。
“是冬天的时候,”这是对不懂犹太历的人所作的说明:修殿节大约是在阳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左右举行,正值冬天。
约 10:23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23)。前节说,耶稣讲论的时期,这节则是地点。本来圣殿的外院四周有走廊环绕,所罗门廊位于东边。当尼布甲尼撒破坏圣殿时,只有“所罗门的廊”留下来,直到罗马将军提多(TitusA.D.70)的攻击。这“廊”是能避雨的走廊。在那廊下有些犹太人,好像是避雨的人(冬天是雨季)
   “行走,”含有教训人之意。
约 10:24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24)。“犹太人围着祂,”‘围着’原文意为‘包围’。“我们”的原文(ten psuxen hemwnthe life of ours)意为我们的魂,表示他们心里的烦恼。
“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犹疑’的原文与18节的‘夺去’同字,故这句话又可译作:‘你一直夺去我们的性命(心魂)到几时呢?’这话似乎暗示,犹太人认识到他们整个邦国的安危,都维系在基督的职事上。
“你若是基督”表示当耶稣启示自己时,常用比喻的名称,如道、光、牧人、门等。但犹太人都不信,所以他们不明白。
 
二,耶稣的回答:他是神的儿子(10:25-26)
约 10:25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25)。“我已经告诉你们,”主耶稣除了在个人场合之外(参四26;九35),不曾直说自己是弥赛亚,但祂的教训所表达的,已足以表明祂的身分(参约 8:56-58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为耶稣作见证的有两种:
其一,耶稣所说的话语
7:14-16到了节期,耶稣上殿里去教训人。犹太人就希奇,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耶稣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
  7:28-29那时,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大声说:“你们也知道我,也知道我从哪里来;我来并不是由于自己,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你们不认识他。我却认识他,因为我是从他来的,他也是差了我来。”,
8:25-29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耶稣对他们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我在他那里所听见的,我就传给世人。”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所以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
9:35-39耶稣听说他们把他赶出去,后来遇见他,就说:“你信 神的儿子吗?”他回答说:“主啊,谁是 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耶稣说:“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他说:“主啊,我信!”就拜耶稣。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
其二,祂所行的事
5:8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
6:11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分给那坐着的人;分鱼也是这样,都随着他们所要的。
7:31但众人中间有好些信他的,说:“基督来的时候,他所行的神迹岂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吗?”
8:10-11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9:6-7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
但犹太人不信耶稣为弥赛亚。
    “你们不信,”指由于他们的不信,使他们无法从祂的话和工作中,认识祂是弥赛亚。
    “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指祂整个生活方式(包括所行的神迹)──就是祂奉父之名所作的一切──都可显示出祂的身分。
主一切所行的,乃是显明祂是谁(参32,38节);祂是以祂的作为,来显明祂的丰满。
    主耶稣所行的一切事,只有神才能作,人不能作。
约 10:26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26)。耶稣用“因为”来郑重的宣布他们不信的原因。“你们不是我的羊”表示他们不是神拣选的人。神没有拣选,就不信耶稣。他们不能相信,乃是出于他们的本质。不信耶稣的结局就是灭亡(3:18,36)
 
耶稣的保障(10:27-30)。
约 10:2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27)。罪人成为耶稣的羊,是祂圣灵重生的结果。耶稣能保障叫羊听牧人的声音,因为圣灵与祂的羊同在(10:3,16)
基督以一种特别的认可、关注和喜爱“认识”的子民。他们周围的人反而不了解,不关心他们,甚至蔑视他们。但是,基督却从不忘记或忽略他们。
    信徒每天听主的声音,遵从祂话的引导,这是极其自然的现象。
基督徒有基督的生命,因此能过与基督相交的生活。我们不是为着作基督徒,而过基督徒的生活。我们过基督徒的生活,乃因为我们是基督徒。
2)我也认识他们(27)。“认识”的原文(kinwskwto know)意为知道,耶稣认识祂的羊和神永远的拣选有密切的关系(8:29,林前8:3,加4:9,弗1:4,帖前2:16,雅2:5,彼前1:3,申7:6)。而且新旧约圣经用“牧人”来证明基督(10:11,27)、耶和华(23:177:20)、弥赛亚(40:11,结34:2337:24),都是同一位。
3)他们也跟着我(27)。羊跟着牧人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认得祂的声音”(10:4)“祂的声音”就是祂的福音。耶稣的福音大有能力(1:16,林前1:182:5)
约 10: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28)。对罪人而言,“永生”是人类最大的福音。
赐永生的权柄只在耶稣的手中。基督把“永生”赐给的子民,祂也把通往天堂的权柄白白地赐给他们,赦免他们的罪,给他们披上完美的义袍。祂常常智慧地保守他们远离金钱、健康和属世财富的捆绑。然而,祂却从不会忘记赐给他们属天的恩惠、平安和荣耀。跟从(服从)耶稣的人必定得永生。祂的十字架保障罪人的永生(提后1:12)
5)他们永不灭亡(28)。这是福音的保证。从死里复活的耶稣能保存祂所拯救的羊(11:26)。所以改革宗强调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是根据这节而说的。
基督宣告说:的子民“永不灭亡”。尽管他们那么软弱,但最终都必得救,一个也不会失丧或剔除,一个也不会错过天国大门。他们若是犯错误,必被指正;若是跌到,必被扶起。他们灵魂的仇敌也许很强大,但他们的救主更强大,没有谁能把他们从他们救主大能的手中夺去。
像这样的应许,当受到我们极大的重视。倘若你要问这话里包含什么意思,那就是它包含一个伟大的教义,就是真信徒在恩典里永蒙保守。这教义是属世之人极其厌恶的。毫无疑问,就像圣经经文所蕴含的其他真理一样,人们常常会进行滥用这一教义。但基督的话明明白白,叫人无可推诿。祂说过的,就必成就:“我的羊永不灭亡。”
不管人们试图怎样反驳这一真理,上帝的儿女都当坚信不疑,并且竭力捍卫。对所有那些感到有圣灵在他内心作工的人来说,这真理充满了鼓励和安慰。凡进到方舟里面的,就永不会被扔出来;凡归正与主联合的,就永不会与祂奇妙的身体切断。那些假冒伪善的人和假教师若不悔改,就必向破船一样沉沦。但真正属主的“羊”永远都不惊慌。信实的主基督说过:“他们永不灭亡。”
6)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28)。耶稣的“手里”是创造主的手,又是被钉的救赎主的手。因为耶稣用大能的手来保护自己的羊,所以他们才能安全的跟从祂。我们软弱,但祂有够强够长的手(出6:1,赛50:259:1)。
 “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这节圣经教导信徒认识永生的可靠,但并非容许人在属灵的追求和警醒方面可以随便松懈。
 ﹝问题改正﹞信徒一经蒙恩得救之后,就有了永生,主耶稣的话也应许说:“他们永不灭亡”。然而在别处圣经(例如:来 6:4-8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 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似乎暗示人得救以后,仍有可能从恩典中坠落,终至于永远灭亡。圣经学者对此曾有长篇纍页的争论,我们会在遇到那些有‘疑难’的经节时详加注解;在此仅就‘永不灭亡’提出佐证:
    1.神救我们,既是按祂自己的旨意(提后一9),而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因此我们的得救决不至于失落(约六39)。
    2.我们得救,不是我们拣选神,乃是神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而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因此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3.我们得救,不是因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约壹四10),而甚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因此祂要救我们到底。
    4.我们得救,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恩典(提后一9),而神的恩典是丰富的(弗一9),能应付我们一切的情况和需要。
    5.我们得救,乃是为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6),而公义乃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十九14),因此祂不能弃绝我们,而陷祂自己于不义。
    6.我们得救,是神与我们立了新约(来八8~13),而神的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十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7.我们得救,是神的大能所拯救的(罗一16),而神的能力是至大的,谁也不能从神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9)。
    8.我们得救,是得着神永远的生命,所以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9.我们得救,是出乎神的,在祂并没有改变(雅一17)。
    10.基督的完全,是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
    11.谁也不能从基督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8)。
12.主应许说,到祂这里来的人,祂总不丢弃(约六37)。
 
约 10:29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29)。﹝原文直译﹞“我父所赐给我的,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夺去。”
神子基督不会随便带领祂的羊,因为是父神赐给祂的。耶稣的使命就是要完成祂羊的永生问题(6:37,39,44)
8)他比万有都大(29)。因为基督是神子,所以祂高举父神,荣耀父神(17:1,4)。“万有”的原文(pantwnall)意为全部,表示所有的被造物。
9)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29)。这两节(2829)强调教会永远的救恩,和安全的教会。耶稣用双重的保障来安慰地上的教会。根据这节,改革宗长老会强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话并不鼓励信徒犯罪,反而鼓励信徒忍耐到底(the Perseverance of saints)(24:13,林前15:58,来3:6,14)。在圣父圣子手里的羊是有福的。撒但无法把他们夺去。历代教会的复兴证明教会得胜的事实(11:35-40,启17:14)
约 10:30我与父原为一。”(30)。按原文说,我与父我们是为一(I and the Father we are one)。这节表示耶稣和父神不是一位,乃是两位。神原来是三位一体,在权柄和荣光上完全是同等的。而且在救赎羊和保守他们的工作上,圣父和圣子也是同等的。圣父在圣子里面,圣子也在圣父里面,完全合而为一(17:23),一同工作,一同得荣耀。如此证明耶稣的权柄是绝对的。在两位手里的羊永远是神的。
何为耶稣的羊?
1、听耶稣的声音(10:27)
2、耶稣认识他们(10:27)
3、他们跟着耶稣(10:27)
4、他们得着永生(10:28)
5、他们永不灭亡(10:28)
6、圣子保守他们(10:28)
7、圣父保守他们(10:29)
﹝文意注解﹞“我与父原为一,”‘一’的原文是中性,表示‘同一类’,但不是‘同一件’。子与父同为一体,却不是同一位格;两者在本质相同、生命相同、工作相同、能力也相同,即相同、相等、同属性、同生命,但祂们却不是同一个位格。
    本节指祂与父神在保守信徒这事上有同一的意旨和能力(参28~29节);但这句话亦暗示两者之间本质上相同,所以引起犹太人强烈的反应(参31,33节)。
 
耶稣的受辱(10:31-39)。
约 10:31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31)。犹太人认为他们是虔诚人,耶稣是亵渎神的假先知,所以根据摩西的律法,拿起石头来要打祂(13:5)。“又”(again)表示他们再犯8:59的罪。﹝原文字义﹞“拿起”举起,搬来。‘拿石头打’意即准备执行律法(参利廿四16),却不经过应有的程序。
罪人要打至圣的神子就是大罪。属于黑暗的恶人无法分别黑白是非。
我们从这经文应当看到,人性真是邪恶到了极处。在耶路撒冷,那些不信主的犹太人既不为我们主所行的诸般神迹所打动,也不为所讲的道有丝毫感动。他们坚决不接受祂作自己的弥赛亚。圣经上还写道:“他们拿起石头来要打。”
我们的主并没有做伤害那些犹太人的事。既不是强盗,也不是杀人犯,也不是违背当地律法的罪犯。祂的整个生命就是爱,并且是“周流四方行善事”的人(徒1038)。祂并没有过错,性格也很平和,更没有人们可以用来控告祂的罪。祂是如此地完全,没有瑕疵,是地面上从未见过的义人。然而,那些犹太人却还是憎恨,想方设法处死。圣经上的话何等真实:“他们无故恨我”(约1525)。
真基督徒遭遇到和我们的主同样的对待,也就不足为怪。事实上,他们越是像自己的救主,生命就越圣洁、越敬虔,也就越有可能不得不承受来自人的仇恨和迫害。唯愿他不要这样认为:有半点儿在信仰上的坚持不懈,就能救他脱离十字架的痛苦。这不是他的错,而是他身上所蒙受的恩典引发了那些敌对他之人的憎恨。世人恨恶看到任何上帝的形象,世界之子若是见到别人比自己好,就会恼怒,就会心如刀扎。为什么该隐恨恶自己的弟弟亚伯,并且还杀了他呢?圣徒约翰说:“因他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他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犹太人为什么憎恨基督呢?因为揭露了他们的罪和他们的假教训,并且他们内心也知道主是对的,自己是错的。
约 10:32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32)。“许多善事,”原文主要是指一般美好而尊贵的善行,包括行神迹在内。耶稣的善事都是从父神而来的。基督的话和工作是为“信”(10:25)所行的,但犹太人不但不信,反而拿石头要打祂,表示他们不是祂的羊(10:26)
 
约 10:33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 神。”(33)。“你说僭妄的话”的原文(blasphemia blasphemy)意为亵渎。当耶稣将自己当作神(10:30),或神子,或基督(10:24,太26:63)时,犹太人认为祂就是亵渎神的大罪人,因为祂只是个人。其实他们才是大罪人,因为他们不信耶稣(10:25,38)
﹝文意注解﹞“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犹太人以此为亵渎(参可十四64)。
约 10:34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 神’吗?(34)“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律法’一词,通常指摩西五经,但在此代表全部旧约圣经。
   “我曾说你们是神,”这句话引自《诗篇》第八十二篇六节。‘神’字原文是‘伊罗欣’(Elohim)为复数(gods)“神”字,是指那些承受神道,蒙受某种使命,来代理神工作的人,例如士师、先知等人(参考出4:16)‘你们是神’指称呼那些在一般人面前代表神行事的犹太官长为‘神’。
约 10:35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称为 神;(35)。“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主耶稣在此为旧约圣经完全的权威和可靠性作见证。“废”的原文 (luwdestroy)意为破坏,打破,拆毁,犯了,违背,除灭,推翻,废掉。表示神的话是不可破坏的,因为圣经有绝对的权威。
主耶稣基督把圣经置于何等高的尊位啊!我们发现,祂引用诗篇里的经文来抵挡自己的仇敌,并且引用经文的整个要点都定睛在“诸神”这个词上。我们的主引用了这段经文以后,就确立了这条伟大原则:“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仿佛在说:“凡是圣经上对任何主题所明明白白讲过的话,就不容人再去置疑。原因是确定无疑的:圣经上的一点一划都是真实的,人必须作为定论进行接受。”
主所确立的这条原则极为重要。让我们坚定地抓住这条真理,永不离弃。让我们大胆地坚信,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原文圣经中的每个字都是出于上帝的默示。让我们不仅相信圣经里的每一卷书,也相信每一章;不仅相信每一章,也要相信每一节;不仅相信每一节,也相信每个字,这些原原本本都是借着上帝的默示所记载下来的。提到上帝的默示,我们一定不要退缩,要大胆地宣讲:不仅圣经上的思想和观点是上帝的默示,就连每一个字也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毫无疑问,我们面前的这一原则今天受到了人们猛烈的攻击。唯愿基督徒的内心不要因这些攻击而气馁。让我们勇敢地坚守我们的立场,捍卫这一完全默示的原则就像保护我们眼中的瞳仁一样。圣经中虽有难懂的地方,我们却不要害怕承认自己不懂,不要害怕那些难解释的,也不要害怕难衔接的以及难理解的。然而,对于以上提到的大多数圣经中的难点,我们可以公正地说,并不是圣经太难,而是我们不理解。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我们都要安然等候,求上帝赐下更多光照,相信最终所有问题都会解决。
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要行在那条古道上——也就是那信心和谦卑的道路上——并要说:“经上的话一字一句,我也不能丢弃。”
    “那些承受神道的人,”指那些遵神吩咐施行审判的法官(参诗八十二2)。
    “尚且称为神,”指在某种意义上被称为神;犹太人的领袖因着从神接受了托付,并且得着权柄和事奉上分别为圣(这些都以那不能废去的神圣的话为依据),因此而被称为神。
自古至今,有些偏激的教派,利用本节圣经强调,主耶稣既然认可‘人称为神’的说法,因此基督徒亦可以自称为‘神’。他们更发展出一套神学理论:‘耶稣基督是神成为人,目的是要使人成为神’。虽然,倡导‘人成为神’者另有说词,承认他们所谓的‘神’仅具有神性,而没有神格,所以并不亵渎惟一的真神。但是,这种‘人成为神’的口号,正在不知不觉地侵蚀某些基督徒的心灵,使其落入两种极端后果之一,而不自知:
       1.在属灵造诣上稍有成就者,会自认高人一等,因而重蹈撒但堕落的覆辙。
       2.一般信徒则自叹弗如,学习多年,仍是老亚当一个,转而崇敬那些心目中的属灵伟人,将他们当作神看待。
其实,新约圣经明言我们信徒是‘神的儿子’(参一12;罗八16;约壹三1),得着了‘神的生命’(参廿31),有分于‘神的性情’(参彼后一4),这对我们已经是莫大的恩典了,我们应当知足,切莫学习撒但的灵,想要高抬自己到‘与神同等’(参赛十四12~15)的地步,而自称为神。
约 10:36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 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36)。“分别为圣” ﹝原文字义﹞分别出来,使之成圣,圣别。神称那些地上的神人(33:1,提前6:11)为神,人不但不称那天上来的神子为神,反而恶意批评祂,充分证明他们不信耶稣(10:38)。因为耶稣是父神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神子,所以祂自称是神的儿子。
主耶稣的意思是说,如果那些施行审判的法官尚且称为神(参35节),何况神亲自分别为圣差遣来世上者,岂不是更有资格采用‘神儿子’的称呼吗?
    约 10: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多么看重自己所行的神迹啊!祂向那些犹太人呼吁,这些神迹就是祂完成自己神圣使命的最好见证。让那些犹太人观看这些神迹,也任凭他们去否认,假如他们能的话。“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
今天,对我们主在世传道三年中所行的这些大能的神迹,人们很少进行思考,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主所行神迹的数目并不少。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主耶稣有四十多次行事完全摆脱自然秩序——譬如,主一会儿就治好了那些有病的人,单凭一句话就叫死人复活,赶出污鬼,霎时就让风平浪静,在海面上行走就像走在坚固的陆地上一样。这些神迹,并不都是主在私下里与朋友相处时行出来的。有很多是在大庭广众,甚至是在仇敌众目睽睽之下行出来的。我们对这些神迹太熟悉了,以致竟然忘记它们所传给我们的教训。这些神迹告诉我们:能够施行这些神迹的,没有别人,只有上帝。这些神迹在上帝真道和教训上,都打上了权威的印记。只有在起初创造万物的上帝才能凭着自己的意旨,使受造界的律法暂停;那位能够使这律法暂停的,必然就是那位我们应该全心相信、完全顺服的上帝。那些拒绝相信那位藉着诸多大能的神迹来确证自己使命的主基督的人,真是疯狂愚蠢到了极点。
毫无疑问,历世历代都有成千上万的不信者,他们对主所行的神迹不屑一顾,彻底否认那些神迹的存在。然而,他们这样行不过是枉然劳力。事实反复证明,我们主在传道服事时乃是与众多神迹相伴,而且那些生活在我们主那个时代的人们也都承认这样的事实。
    约 10:38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38)。
“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主耶稣在这里的论证乃是说,祂的行动和祂的教训是一致的。祂的工作本身已足够令人相信,并且这些工作也作成了支持祂自称为神的证据。
在此耶稣自证两项重要的道理:其一,信耶稣的人要信耶稣的理由,是因为祂行父神的事,就是祂所行的神迹。“事”字为复数(works)。祂若不行圣父的事,人不必信祂,意思是人必信祂;其二,知耶稣。先是信,后是知,是圣经的真理,且是改革宗的神学。人若不信耶稣,就无法知道祂。奥古斯丁(Augustine)曾说过,“信为知之因”(Credo ut inetlligam)。“又知道,又明白”的原文(ginwskwto know)是同一字根,表示强调。 ‘又知道’是过去不定时式,‘又明白’是现在式;表明祂所作之工显出来的见证,逐步引导人领会祂的神性。
祂所行的伟大的神迹证明父在祂里面,祂也在父里面。如此证明“父与子原为一”(10:30)。耶稣为要启示这真理,说“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8:28)。我们所信的耶稣必定是与父同等的真神。
不信,使人的眼睛不能看见神;信,却能开人的心眼,叫人看见而接受神的儿子。
 
约 10:39他们又要拿他,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39)。“要拿”的原文 (piazwto arrest)意为逮捕。“逃出”的原文(ekserxomaito go out)意为出走,出来,离开。﹝文意注解﹞“祂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原文是‘祂却从他们的手走出去了’;主不是逃走的,乃是走出去的。
耶稣出走的原因,不是因为祂害怕,乃是因为救赎主的时候未到。
 
耶稣的退休(10:40-42)
 
约 10:40耶稣又往约旦河外去,到了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里。(40)。“约但河外”是约但河的东部名叫伯大尼的地方(参一28)。就是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那里是属希律安提帕所管,较少被捉拿的危险。
耶稣要暂住在那里约两个月(Hendriksen),因为犹太人要杀害祂。耶稣要回避无益的争论(Calvin)
约 10:41有许多人来到他那里。他们说:“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但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41)。这些人清楚知道基督是约翰的救主:a.因为祂行了许多的神迹,“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b.因为“约翰指着这人(基督)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这句话(b)好像不是他们说的,乃是使徒约翰所说的(Calvin)
约 10:42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多了。(42)。这句也是使徒所说的。表明主耶稣在那里所作的工和所行的神迹,已充分证明祂就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基督。群众开始明白施洗约翰当日所作的见证都是真的(参41节),因此许多人信了祂。( 8:30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耶稣的大能和真理,就是世人信祂的动机。祂在耶路撒冷受逼迫,则在比利亚受欢迎,是一件微妙的对照。
 
应用:
 
一点小小的失误,就能使整部机器停止正常运转;假如上帝的道有错误的话,那我们又怎能相信整本圣经呢?
我们的主并没有用千里之遥、无法证实的神迹来挑战那些来听道的人,所行的神迹都是在他们眼前行的。
 
参考:《约翰福音注释》刘焕俊牧师
《暗夜大光》莱尔
摩根解经《约翰福音》坎伯。摩根著方克仁译四版
李苍森编《约翰福音》释义
丁道尔 新约圣经注释《约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