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课:赦罪的救主

2011-05-06 22:55:41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读经:约8:1-11
约 8: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
约 8:2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
约 8: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约 8:4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约 8: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幺样呢?”
约 8:6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约 8:7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

 

 
读经:约8:1-11
8: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
8:2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
8: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8:4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8: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幺样呢?”
8:6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8:7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8:8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8:9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8:10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8:11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19课:赦罪的救主
 
引言:
行淫妇人被捉拿的事例(2~11节),这一段的圣经在有些圣经抄本是放在路加福音(21:38)的后面;有些圣经抄本中没有记载;有些圣经抄本是放在约翰福音的末了作附录,有些圣经抄本是放在约翰福音的原处,不过有括弧将它括起来;据谓,奥古斯丁和耶柔米两位曾经说过,一至十一节的经文确实载在当时的许多古卷中,后来由于抄写圣经的人因怕他们的妻子读了本段经文后会随意放荡,遂故意删掉,以致在以后的许多古卷中见不到本段经文。但无论如何,这段经文能够流传至今,其可靠性已经被历代众教会所证实并接受了,此处的记载是“一块可靠的福音材料碎片”“它是神所默示的” 因此我们不宜再对它持怀疑的态度。
我们大多数人认为,这故事放在此处正好!其实我们很容易看见整章经文的发展,是由圣殿这件令人瞩目的事件开始的;这能配合主耶稣的宣告,主说他是世界的光(8:12);也很配合他论真假判断的那番话(8:15-16)。“死在罪中”这几个字重复的出现(8:21-24),明显是联系到那妇人所受的审判;而这一章结束时,有人拿石头要打耶稣,正好对应那妇人的故事。若由7章52节直接转入8章12节,中间没有过渡的段落,会显得太突然了。
19课:赦罪的救主
 
一,故事的背景
此段经文有抄本上的问题,有些人不重视它。其实此段的内容对罪人或现代人有不可缺少的教训。
8: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有些古卷把这句话放在第七章的后面。上耶路撒冷来过节的各地民众,因住棚节已过(参七37),所以各人都回家去了。
“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橄榄山”耶路撒冷城外东面山脊。主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的最后一周,每天夜里就在那里住宿(参路21:37),又于被捕之前赴橄榄山的客西马尼园祷告(参18:2)。
8:2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2)。耶稣往橄榄山去住宿,清早又回到殿。“清早”日出时分,黎明。“祂就坐下教训他们,”拉比教训人时,通常采取坐姿。“教训”的原文时式表示祂“开始教训”。
“众百姓”是被主吸引,而“到祂那里去”;教会(“殿”)若能彰显基督,自然就能吸引众多的人前来。
    主在教会中最主要的工作乃是“教训”;信徒必须更多接受主的“教训”,才能行在祂的心意中。“信道是从听道而来。”
 
 二,文士的试探()
8: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3)。“文士和法利赛人” 本节乃《约翰福音》惟一提到“文士”的地方。他们是会堂的官长。他们是在会堂负责抄录、翻译、教导律法的工作(Hendriksen)。他们代表宗教徒,有丰富的圣经知识,满口仁义道德。
因为他们嫉妒耶稣的教训,所以带一个妇人来试探祂。这位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拿的。“行淫”犯奸淫(指已婚男女的婚外性关系)照律法( 22:22“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那妇人犯了死罪。这种罪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犯,此处不见那个犯罪的男人,明显可看出整个事件是他们故意设计要来陷害主耶稣的(参6节)。
“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妇人”代表所有的世人,因为在圣经里面,常以女人表征人在神面前的地位。这妇人所犯的罪是“行淫”,表征世人在神面前都犯了淫乱的罪,就是向神不贞洁,在神之外还有许多的贪恋(参林后十一2~3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 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象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
世人所犯的一切罪,在神看来,都是淫乱。人是神为着祂自己的旨意所造的,所以一个人若不为着神活着,在神之外另有爱慕、追求,就是犯了属灵的淫乱。
宗教徒(“文士和法利赛人”)所作的事,表面看来都是相当正确(捉拿行淫的妇人)──主持公义,维护律法(即卫道);但若细加推究,便不难发现在其道学假面具的背后,隐藏着不公义的事实(未捉拿与那妇人同行淫的男人)。
“叫她站在当中,”意即以她为审判的对象。
在上一课指出,法利赛人认为耶稣是犯律法的,尼哥底母却认为法利赛人没有按律法定罪。所以带一个犯奸淫的妇人来试探耶稣,看他会不会犯摩西的律法。
 
8:4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夫子”是敌人(文士等)表面上的敬语而已。“妇人”的原文(gune,woman)意为女子。对这女子有不同的说法:a.“用石头打死”表示她好像是已许配的女子(申22:22-24)。b.这妇人可能是有丈夫的。因为对有丈夫的,只说“治死”( 20:10“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所以通用利20:10的律法。c.这妇人的罪行可能是文士等人为陷害耶稣捏造的事件,因为他们没有把与她行淫的男人带来(参考申22:22,24)。
一般世人,通常只看见别人的过错,而看不见自己的过错。
    人堕落败坏的心肠,若能找着一个比自己更坏的人,就倍感欣慰、泰然自若,以为别人所犯的罪比他更大,他就能原谅自己。
 
三,摩西的律法。
 
约 8: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幺样呢?”(5)“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实际上,律法乃要求把两个人一并处死(参利廿10;申廿二22~24)。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把那妇人拖到主面前,就是等于把他们自己也拖到祂面前受审判(参7节),因为他们自己的情形与那妇人并没有两样。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就表示他们有目击证人。另一方面,“我们”是指所有的人(即我们犹太人)。也应该包括耶稣在内。无论如何,他们要知道耶稣是否同意摩西的律法。
 “你说该怎幺样呢”就是试探耶稣的话。若耶稣说,要把她打死,祂就变成违法者,因为当时罗马人没有把杀人的权交给犹太人。若耶稣说,不要把她打死,祂就变成不遵守摩西律法者。
 
8:6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6)。“他们说这话,”作者非常细心的指出,那些人为什么说这样的话。
“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他们所问的问题乃是一个陷阱,意图使主耶稣陷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无论祂怎样回答,总会让他们有控告祂的把柄──如果祂建议饶恕这妇人,他们就会指控祂不肯主持公义,触犯了摩西的律法。但如果祂主张遵照摩西律法把妇人处死,他们也会指控祂触犯了罗马帝国的民法,因为当时罗马政府并未授与犹太人杀人的权柄(参18:31);此外,这种不怜悯人的态度,也违反了祂“救赎主”的使命。而且耶稣降世不是来定罪,乃是要救人(约 3:17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试探耶稣”就是把妇人捉拿来的目的。“奸淫”犹太人视为重罪,是列在“十诫”中。这个妇人犯了这罪,证据确凿,没发开脱。所以拿她的人,理直气壮,正当耶稣讲道时,把妇人带到耶稣面前,当众问他,看来他们认为耶稣避不开他们设的圈套。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耶稣当时是坐着讲道德,现在他弯下腰在地上写字。“画字”的原文(kategraphen,wrote)意为写了,其内容无法确定。许多人忖测主耶稣所画的字是什么:(1)有人说写的是:“谁是没有罪的”(参7节);(2)有人说写的是:“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参出廿三1);(3)有人说写的是:“耶和华说,离开我的,他们的名字必写在土里”(参耶十七13);(4)有人说写的是“十诫”中所有的罪状;我们想起神曾经用手指在石板上写字。史百克说:基督弯下腰在地上画字的行动,表征神把祂的心意具体的写在尘土里──神的指头曾在石版上写下祂神圣的思想(参出卅一18)。
主耶稣所以在地上画字,至少有两个用意:(1)使场面冷却下来,给众人一个自省的机会;(2)祂这个不理睬的姿态,似乎是在表示说祂现在不行审判(参15节)。
信徒碰到问题时,也不要急于开口,应当好好仰望主的引导。
    有时候无声胜似有声,沉默不止能促使对方冷静下来,而且沉默也是一种表达自己内在意向的方式。
 
8:7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7)。“不住的”继续,不停地;“他们还是不住的问祂,”意即他们非让祂清楚表态就不肯干休。显得气势汹汹,得理不让人。“直起腰来”挺身,直起来,向上看;“没有罪的”没有错失目标。
耶稣说这话,是因为他们还是不住的问祂。为何他们不住的问祂呢?因为耶稣不理他们的试探。“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这里的“罪”是指一般的罪,意思是“谁没有犯过任何的罪”,而不是指“谁没有犯过这种罪”。“谁是没有罪的”表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每人都有两种罪。其一,是原罪,即藉归算和遗传而有的罪(罗5:12,19)。其二,是本罪,就是生来的罪人本身所犯的罪(罗1:24-32)。此节表示新约时代审判人之新诫命的原则就是爱(太7:5,加6:1)。
“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摩西的律法规定,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时,要由见证人“先”下手(参申十七6~7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主耶稣这答话,有两层的用意:(1)没有人可以控告祂废弃律法;(2)祂定出了执行律法的资格,从而阻止了任何人的行动。
神颁布律法的主要用意,乃是要帮助人看见自己无力遵守律法,从而转向神的救恩;律法并不是为要引人入罪,提供人定罪的依据。
人以何事定别人的罪,正是以何事定自己的罪。
对于人们所提的问题,主耶稣从来不答覆是或非(参四20,24;九2~3),因为是或非乃是善恶知识树的原则,主一直要把人转到生命树。人只要顾到里面的生命,所有的问题就都会解决了。
8:8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8)。耶稣如此行,这是静待祂的话在众人心中产生作用。为的是叫那些罪人速速的离开那里。若耶稣站着注视他们的行动,他们就不敢动身,因为他们害怕祂(3:20,弗5:13)。
 
8:9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9)。“从老到少” 指年纪老的人,最先了解到自己不符合主耶稣所设定的条件,因此知难而退。表示老的是大罪人(所犯的本罪,又多又大),少的也有罪(原文没有少字),“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这表示他们的良心承认没有一个人是没有罪的。表示人都是罪人(诗53:3)。有人(Tholuck)说,历史证明当时许多出名的拉比有行淫罪。“耶稣一人” 只有主耶稣是不犯罪,也是不能犯罪的。表示唯独祂是无罪的救主。“一个一个”表示耶稣审判的特色(太16:22,启2:23)。无论是拯救,或是审判,都是一个一个(one by one)的执行。“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表示站在耶稣面前的罪人是有福的,因为她得救的机会到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定别人的罪,因为在神的光中,都要先看见自己和别人同样有罪。
不但被定罪者是犯罪的,连定罪者也是犯罪的;不只表面犯罪的是罪人,就是表面不犯罪的也是罪人。
 
四,耶稣的恩典
1:16-17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8:10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10)。“妇人,”这并不是一个严厉而不尊敬的称呼(参二4;十九26)。对罪那幺严历的耶稣,对妇人这幺温柔,表示祂是慈爱的救主。“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定罪”一词意为法庭式的判罪,定案,判刑,宣判之意。“没有人定你的罪”表示她罪得赦免的机会已经到了。
 
8:11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11)。“主啊,没有”妇人看到这样的情形,就称耶稣为“主啊”。“主阿,”或者她曾经听闻过耶稣,因而生发信心。“没有”原来许多人要定她的罪,现在“没有”了。“不定你的罪。”意思不是遮掩,轻易放过罪;而是不判刑,有宽容、饶恕的意思,罪还是罪。“我也不定你的罪”表示以下意思:a.耶稣是有权柄的救主。定不定罪的权柄都在祂的手中。b.耶稣是赐生命的救主。原来这妇人是照摩西律法用石头来打死的罪人,现在生命的救主把她释放了。当天这该死的妇人,藉着耶稣不但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同时罪得赦免直到永远。耶稣不定妇人的罪,因祂要代替她定罪。耶稣不叫她被打死,因祂要代替她死。
8:33-34谁能控告 神所拣选的人呢?有 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 神吗?”)。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 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 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耶稣基督吗?”)。
          
 
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11)。表明祂绝不纵容罪。祂并非对罪采取随便的态度,或与罪妥协,因为神的义,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从此”从现在。“不要再犯”在原文指中止习惯性的犯罪而言。这是重要的吩咐,赦免的目的就是使人“不要再犯罪”。主对治好了的(病三十八年)人说同样的话。(约 5:14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有些人说,这话是难接受的,因为信徒也常常发生不正的事。不但如此,行淫罪是最容易反复的罪。不过耶稣命令这话的意思是:
其一,不指叫妇人成为一个圣洁的天使一样的,因圣徒仍有肉体。
其二,乃指叫妇人成为一个悔改者,即警告的话。
其三,又指叫妇人成为一个成圣者,即要服从耶稣的话。
这是在主耶稣的恩典里,罪得饶恕的范例。不是以有罪的为无罪,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罪就是罪,但基督凭着他的救赎之恩,有权柄赦免、饶恕罪。主耶稣说他“有赦罪的权柄”,他是为人的罪付了代价的.( 5:31-32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使一个堕入罪中的人,重获生机,在一切之罪的人心里生出希望,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主耶稣对罪人的仁慈、怜悯,和他的智慧,是非常感人的。
约壹 1:8-22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 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约壹 3:5-9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这妇人原来是要被打死的罪人,但耶稣救了她。今后要爱耶稣,更要遵守祂的命令,因为她是属于耶稣的人(5:14,林前6:18-20)。在此耶稣向妇人启示自己是赦罪的救主。
 
应用:
那些捉拿行淫妇人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想要定她的罪,却没有资格,因为他们自己也是有罪的──“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7节);但惟一有资格定人罪的,就是主耶稣,却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哦,这是何等的恩言!这是罪人的福音!
主不但赦免了那个淫妇从前的罪,并且向她说:“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句恩言,更作为她此后脱离罪恶权势的能力。
摩西律法的原则是:拘禁──“被拿”(4节)和处死──“用石头打死”(5节);基督救恩的原则是:释放──“去罢”和得救──“我也不定你的罪”。
“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是主耶稣给我们的一个命令,我们已经得救的人,是不应该再犯罪的,是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的(参罗六2)。
主不是说:“去罢,以后要尽量少犯罪了。”主绝对不能容许丝毫的罪恶,主对属祂的人的要求乃是“毫无瑕疵”;对于这个要求,我们永远无法靠自己办到,因此时刻需要靠着祂生命的能力。